发布时间::2017-09-29 16:46 来源:未知 作者:睢县国土局 阅读次数: 【 关闭窗口 】
王某非法占地建住宅案件
基本情况:2017年8月份,王某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在匡城乡陈庄村集体耕地200平方米建住宅,刚准备打地基。经查阅该地块不符合匡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土地类型为基本农田。
处理结果:匡城乡国土所在日常巡查发现后,对当事人进行了制止,通过对其讲解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知识,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不再占用耕地建房,并对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,现已恢复耕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