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:2017-11-13 16:49 来源:未知 作者:睢县国土局 阅读次数: 【 关闭窗口 】
罗某破坏耕地案件
基本情况:2017年11月份,罗某在未经依法批准,擅自在河堤乡韩吉营村基本农田内取土,取土面积1500平方米,深度0.6米,造成基本农田被毁坏。其行为违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。
查处情况:河堤乡国土所执法人员发现后,责令罗某立即停止了取土行为。2017年11月,我局对罗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,并依法下达处罚决定:责令罗某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土地原貌,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,共计30000元的罚款。目前该地块已全部复耕。